repo

0

2014年5月,国务院公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推进期货市场建设,充分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功能,增强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近几年,利用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发挥越来越突出,尤其商业银行发现了利用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通过与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紧密合作的方式,在传统仓单质押业务创新改革的基础上,推出了大宗商品买断式融资业务,以期达到银期联动、服务实体经济之效。

国内外传统仓单质押模式

国际市场上,库存商品融资业务模式从最初的存货留置权融资,到通过第三方监管的各类仓储融资模式,海外商业银行一直在不断探索既能控制风险又能满足实体企业融资需求的仓单质押模式,各种模式都存在不同的风险敞口,很难防范风险,一直到“REPO”业务模式的出现。

“REPO”业务即大宗商品买断式回购业务。回购(repo)是“出售及回购协议”(sale and repurchase agreement)的简称,一般是指债券交易的双方,以契约方式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由“卖方”向“买方”买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这种业务方式在债券及股票市场被广泛运用,银行同样将其运用至大宗商品市场。由于国外银行属于混业经营模式,外资银行成立了诸多的商贸平台,并将此类回购业务配套成熟的套期保值模式运用于融资过程中,将货值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从而大幅度降低货押融资业务风险,逐步形成了成熟的“REPO”业务模式并沿用至今。

国内传统大宗商品货押融资业务模式从最初的动产质押融资一路发展至仓单质押融资,虽然有了明显改善,但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隐患,使得国内商业银行在推广大宗商品货押融资业务方面顾虑重重。

本文源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更多精彩资讯,请来金融界网站(www.jrj.com.cn)

标签:

上一篇fflogs

下一篇返回列表

留言评论